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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化妆品安全评估工作宣贯会议召开

阅读量:67

  • 发布时间:2024-05-29
  • 政策类型:政府文件
  • 政策层级:国家级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键字:【服务,医药流通/商业服务,医药生产流通】【药品,监管范围,药品上市后】【药品,监管范围,药品生产】【药品,监管范围,药品研发】【消费品,化妆品,日化,化妆品原料】【药品,监管范围,药品注册】【消费品,化妆品,日化,化妆品质量】【其他,ESG,管治,产品研发与创新】【其他,ESG,管治,信息安全】【其他,ESG,社会,产品质量与安全】【药品,监管范围,用药安全】【药品,化学药,化学创新药,放射性药品】【其他,统计、数据,大数据】

基本信息

发布站点: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原文链接:https://www.nmpa.gov.cn/yaowen/ypjgyw/hyxx/hzhphyxx/20240529172336151.html

摘要:

详细内容

  5月24日,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在河北雄安召开化妆品安全评估工作宣贯会议。

  会议指出,化妆品安全评估是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工程,是《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确立的核心制度,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持续推动化妆品安全评估体系建设,督促引导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落实相关法规和技术文件要求,做好产品上市前安全评估和上市后不良反应监测,持续提升化妆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化妆品监管司将对及时开展完整版安全评估的化妆品企业予以宣传推广。

  会议要求,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化妆品安全评估制度的贯彻落实,大力开展宣传培训,同时做好调查研究,及时掌握企业在开展安全评估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帮扶指导企业纾困解难;技术支撑部门要持续探索研究安全评估新技术、新方法,进一步利用已上市产品的监管大数据,丰富完善化妆品原料信息,为化妆品安全评估提供数据和技术支持;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要进一步强化质量安全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持续提升化妆品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评估能力,做好产品研发和生产过程管理,确保上市产品安全。

  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中检院、高研院相关人员,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监局备案管理工作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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