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政策详情
关于请对氰化物检查法拟新增方法进行验证的通知

阅读量:61

  • 发布时间:2024-05-30
  • 政策类型:通知公告
  • 政策层级:国家级

来源:国家药典委员会

关键字:【药品,监管范围,药品标准】【药品,化学药,化学创新药,放射性药品】

基本信息

发布站点:国家药典委员会

原文链接:https://www.chp.org.cn/cc-admin/sys/news/es/detail?newsId=529a0c99-123a-4590-a845-fa21a857c4e7

摘要:

详细内容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中国药典》生物制品标准的科学性,更好地保障生物制品质量,我委设立了氰化物残留量检查法补充方法的研究课题。该课题已由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承担完成起草工作,并经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完成复核工作,形成了自动化程度更高、灵敏度更高的氰化物残留量检查法草案。现阶段需要相关企业对该方法进行扩大再验证,并提供相关意见。请于2024年7月15日前将反馈意见表电子版(见附件2)和氰化物检查法测定结果汇总表(见附件3)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 系 人: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   张姮婕

联系电话:13880070757

联系邮箱:1366009743@qq.com

 

附件1.氰化物检查法(第四法)草案.docx

附件2.氰化物检查法(第四法)起草说明.docx

附件3.氰化物检查法 (第四法)反馈意见表.xlsx

附件4.氰化物检查法(第四法)测定结果汇总表.docx

相关政策
热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