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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局长坐诊接诉”工作的通知

阅读量:39

  • 发布时间:2024-08-22
  • 政策类型:通知公告
  • 政策层级:市级

来源:昆明市政府

关键字:

基本信息

发布站点:昆明市政府

原文链接:https://www.km.gov.cn/c/2024-08-22/4890621.shtml

摘要:

详细内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滇中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管委会,中央驻滇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深入推进昆明营商环境三年攻坚行动,健全政企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现将昆明市开展“局长坐诊接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机制

“局长坐诊接诉”工作由市政务服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工商联配合,聚焦企业关切,统筹发布每期“局长坐诊接诉”服务通告,并对活动成效进行跟踪督办,市级各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二、受理范围

(一)“坐诊接诉”服务对象

在昆明市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企业,以及拟在昆明市投资兴业的企业。

(二)“坐诊接诉”诉求范围

企业诉求应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具有正当理由和事实依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没有明确投诉对象或具体的事实、理由与请求的;

2.属于经营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问题的;

3.已进入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公安机关、行政复议机关、仲裁机构等单位办理程序的投诉举报事项,包括已立案、尚未结案或已作出处理决定的;

4.企业已就投诉事项向政府其他投诉平台反映且已受理的,原则上不再重复受理;

5.其他不属于营商环境监督职责范围的问题。

三、工作流程

(一)设立平台。在“在昆明·明白办”微信小程序设置“局长坐诊接诉”预约“挂号”通道,在市政务服务大厅“惠企服务专区”设置“局长坐诊接诉”专窗,实现企业诉求“一窗式”接待受理,线上线下汇集企业在投资、生产、经营等方面反映的问题、政策咨询、服务需求和意见建议。

(二)发布通告。每周组织市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开展一次“局长坐诊接诉”,提前7天在“在昆明·明白办”微信小程序上发布“坐诊接诉”信息及通告(附件1),并同步链接至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昆明专区、昆明市人民政府网站、昆明市政务服务局网站、昆明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等载体,方便企业查询、了解和预约。通过昆明电视台、昆明日报、昆明发布等媒体平台宣传发布通告信息。

(三)预约“挂号”。企业根据预约通告的“坐诊”部门职责范围,7天内通过“在昆明·明白办”微信小程序“局长坐诊接诉”进行“挂号”预约(每周1期,每期20个号,号满即止),填写《昆明市“局长坐诊接诉”企业预约“挂号”信息表》(附件2),详实反映合理诉求。预约后因故无法现场“问诊”的,及时取消预约;预约成功的企业,提前15分钟到现场“候诊”。市政务服务局及时梳理汇总“挂号”信息,反馈当期“坐诊”部门做好现场“坐诊接诉”准备。

(四)“坐诊”服务。每周四(遇节假日顺延)由市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坐诊”,“坐诊”地点设在昆明市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服务专区—营商环境会客厅”(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楼一楼)。“坐诊”部门根据企业“挂号”顺序进行“坐诊接诉”。市政务服务局根据企业预约“挂号”情况,结合网上投诉平台、热线、邮箱、“营商环境会客厅”等线上线下问题反馈渠道收集的问题,酌情“加号”。

(五)“接诊”处理。按照“诉求受理—分类梳理—科学分办—部门响应”的工作流程,“坐诊”部门现场能答复解决的,记录好解决措施、方式及结果,现场答复解决,并同步填写《“坐诊”服务回执单》(附件3)反馈“挂号”企业;不能现场答复解决的一般问题,由“坐诊”部门明确答复时限(原则上不超过7个工作日),并同步填写《“坐诊”服务回执单》反馈“挂号”企业,便于企业咨询办理推进情况,活动结束后按承诺时限办理答复;需要多部门联合解决的复杂问题,由“坐诊”部门明确答复时限(原则上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同步填写《“坐诊”服务回执单》反馈“挂号”企业,活动结束后联合有关责任部门进行会商,并按承诺时限办理答复;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提出延长意见的承办单位说明情况,并向企业反馈,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六)诊后评价。“问诊”结束后,企业现场填写《“坐诊”服务满意度评价表》(附件4);企业诉求办结后,“挂号”企业通过“在昆明·明白办”微信小程序进行满意度评价。

(七)闭环管理。实行交办、承办、督办、销号“三办一销号”制度,及时跟进企业诉求问题办理落实情况。“坐诊”部门于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梳理形成《昆明市“局长坐诊接诉”服务事项清单》(附件5)报市政务服务局汇总。市政务服务局根据企业反馈、诊后评价等情况,适时开展企业问题办理情况回访核实,对确需重新办理的事项,由市政务服务局交办有关部门研究办理并限期答复“挂号”企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主要领导提早谋划、周密部署,亲自“坐诊”,提高“坐诊接诉”工作质效。市政务服务局统筹“局长坐诊接诉”日程安排(附件6),组织各有关部门按照日程安排参加“坐诊”。

(二)加强总结提升。“坐诊”部门要加强企业诉求的动态分析,针对共性问题深化研究,健全完善有关政策和制度规定,提高企业服务质效;要对照企业评价结果,对“坐诊”服务方式、办理标准、交办流程、反馈机制等边实践、边总结、边完善,通过回应一个诉求,推动解决一类问题、一批问题,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熟模式、典型案例,助推全市营商环境满意度持续提升。

(三)加强宣传推广。市政务服务局要加强对“局长坐诊接诉”企业诉求办理情况及企业满意度的跟踪回访,梳理正反面典型案例,做好典型引路。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不断扩大昆明市优化营商环境“局长坐诊接诉”服务工作的知晓度、影响力,引导更多经营主体参与其中,为昆明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建言献策、监督“找茬”,持续擦亮昆明“四季如春营商环境”品牌。


附件:1.昆明市202×年第×期“局长坐诊接诉”通告

          2.昆明市“局长坐诊接诉”企业预约“挂号”信息表

          3.“坐诊”服务回执单

          4.“坐诊”服务满意度评价表

          5.昆明市“局长坐诊接诉”服务事项清单

          6.昆明市2024年“局长坐诊接诉”日程安排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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