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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2022年12月间未经许可(或重大事项报备)擅自变更洁净区用途,出借给向飞等人(另案处理)用于生产未取得医疗器械许可证的COVID-19Antigen Rapid TestCassette(Colloidal Gold)(COVID-19抗原快速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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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5-04-09
  • 政策类型:法律法规
  • 政策层级:省级

来源:虎号省兵监局

关键字:

基本信息

发布站点:江苏省药监局

原文链接:https://zwpt.da.jiangsu.gov.cn/datacenter/dc/sgsView/a5a00f682c6d4833b629b9243ba342d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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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泰州市高港区建平医疗器械厂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203687814827G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陈建平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3****************4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苏药监泰检处字〔2024〕19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条件变化、可能影响产品安全、有效,未按规定报告
违法事实 当事人2022年12月间未经许可(或重大事项报备)擅自变更洁净区用途,出借给向飞等人(另案处理)用于生产未取得医疗器械许可证的COVID-19Antigen Rapid TestCassette(Colloidal Gold)(COVID-19抗原快速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
处罚依据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七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八条等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17500元,罚款45000元,罚没款合计625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4.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1.75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3/21
处罚有效期 2025/09/21
公示截止期 2026/03/21
处罚机关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20000014000394R
数据来源单位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20000014000394R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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