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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全面实施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药品“无码不付”新规

阅读量:11

  • 发布时间:2025-04-23
  • 政策类型:政府文件
  • 政策层级:省级

来源:海南省医保局

关键字:

基本信息

发布站点:海南省医保局

原文链接:https://ybj.hainan.gov.cn/jdhy/zxjd/202504/t20250423_3853829.html

摘要:

详细内容

药品追溯码是药品“物码合一”的身份标识,让每盒药品从生产、流通到销售、使用的全过程都留下了清晰的“数字足迹”。海南省医保局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应采尽采、依码结算、依码支付”要求,充分利用药品追溯码作为药品唯一“身份证”的特点,自2025年4月1日起,在全省定点零售药店正式实施医保药品“无码不付”新规,通过“码上行动”筛查可疑线索,对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进行精准打击,推动医保基金监管步入更加深入、更无死角新阶段。

新规实施后,参保群众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1.购买包装上有追溯码的药品。为了确保您的医保权益和用药安全,建议优先选择赋码药品,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2.结算时确认扫码的是实际购买药品的追溯码,避免药店销售人员扫描其他药品的追溯码。
3.坚持索要购物小票。小票是购药的重要凭证,有助于维护自身权益。
4.养成验码习惯。通过验证追溯码,确保购买的药品真实可靠,避免购买到“回流药”。
5.发现购买到问题药品要及时维权。如发现购买到假药或“回流药”,应及时向医保部门投诉举报。
6.妥善处置空药盒。防止空药盒和追溯码信息被盗用,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

“无码不付”新规的实施,不仅需要医保部门推动各方加强应用,也需要参保群众的积极参与。我们呼吁广大参保群众在购药时牢记“卖药必扫码,买药要验码”的原则,共同守护用药安全防线。如发现违规行为,及时拨打下方医保部门监督电话进行举报,我们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省医保局也将继续加大药品追溯码信息采集和应用工作力度,拓展药品追溯码在医保基金监管中的应用场景,确保医保基金运行和群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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