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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一楼视频会议室改造项目询(比)价公告

阅读量:52

  • 发布时间:2025-12-26
  • 政策类型:通知公告
  • 政策层级:省级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键字:

基本信息

发布站点: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原文链接:http://mpa.nmg.gov.cn/zfxxgkzl/fdzdgknr/bmwj/tzgg_16813/202512/t20251226_2840518.html

摘要:

详细内容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以询(比)价采购方式进行以下项目的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报价文件。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包号

项目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

(万元)

最高限价

(万元)

1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一楼视频会议室改造项目

1

详见附件1

16

16

二、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资格条件和相应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在报价时需提供以下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上一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近期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缴纳社保的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等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报价时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2。

(二)报价书编制

1.供应商提供的报价书(格式见附件3)纸质文件需密封提交,密封袋注明项目名称与供应商名称,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2.供应商在制作报价书时,需提供完整报价明细以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等内容。报价书的总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否则,报价无效。

3.供应商提供的文件或其复印件,必须清晰、完整。

4.报价书在其重要内容方面须有签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则须附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报价书应提供1份正本、1份副本,共一式2份。

三、相关要求

1.报价文件递交以收到文件为准,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12:00(报价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

2.文件邮寄、递交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技术开发区陶利西街)108室。

3.逾期或外观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4.联系人:乔杉,联系电话:0471-4507101,邮编:010010。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一楼视频会议室改造项目需求目录

             2.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3.询(比)价采购供应商报价书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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