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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申报岳阳地区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区域性批发企业的公告(2026年第1号)

阅读量:79

  • 发布时间:2026-01-08
  • 政策类型:通知公告
  • 政策层级:省级

来源:湖南省药监局

关键字:

基本信息

发布站点:湖南省药监局

原文链接:https://mpa.hunan.gov.cn/mpa/xxgk/tzgg/wjtz/202601/t20260108_33889023.html

摘要:

详细内容

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区域性批发企业布局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2〕362号)的有关规定,拟在岳阳地区增设一家区域性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定点批发企业,申报条件和相关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并连续经营药品3年以上的岳阳市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规模、销售额、利税率、资产负债率等综合指标在岳阳市位居前列;

(二)有完善的药品质量管理体系,日常管理规范,服务质量和经营信誉水平领先,有相应的资金开展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经营活动;

(三)药品销售医疗机构覆盖面和药品配送能力在岳阳市位居前列;

(四)有通过网络实施企业安全管理和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经营信息的能力;

(五)企业及其从业人员2年内没有违反有关禁毒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为。

二、相关要求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药品批发企业填报《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定点经营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申请成为区域性批发企业应当报送的资料》(附件2)中的相关材料。

(二)企业提供的材料应加盖公章后扫描并发送到指定邮箱,原件邮寄至省药品监管局药品流通监管处。申请受理截止期限为2026年1月18日。

(三)报名企业应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发现,取消其申报资格,并依法处理。

申报邮箱:hunanfdaltc@163.com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金星中路469号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监管处

邮    编:410013

联系电话:0731-88633352

特此公告。


附件:1.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定点经营申请表

      2.申请成为区域性批发企业应当报送的资料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8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附件1 申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区域定点经营申请表.wps
  • 附件2 申请成为区域性批发企业应当报送的资料.wps
  • 附件1 申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区域定点经营申请表.pdf
  • 附件2 申请成为区域性批发企业应当报送的资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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