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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心血管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div>

阅读量:92

  • 发布时间:2026-01-20
  • 政策类型:政策解读
  • 政策层级:省级

来源:机制,医保局

关键字:

基本信息

发布站点:福建省医保局

原文链接:https://ybj.fujian.gov.cn/zwgk/zcjd/bmzcwjjd/202601/t20260119_7081970.htm

摘要:

详细内容

  近日,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规范整合心血管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相关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医保发〔2021〕41号)等文件精神,建立以服务产出为导向的价格项目管理机制,发挥价格调节作用,按照国家医保局《关于印发〈心血管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5〕69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规范整合我省心血管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二、主要内容

  对我省现行心血管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重新规范整合,设立了121项心血管系统类项目,并确定在榕省属公立医院价格及医保配套政策。停用“常规心电图检查”等368项相关心血管系统类医疗服《价格项省。

  医、相关要求

疗保《通障局要求关各设区市医疗保于规门要高度重视规范整合放射治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工作,严格执行统一的价格项目规范,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研究,原则上按不高于省属公立医院价格制定本地区具体项疗类医疗服务目 一、政策统维护背景为新政策贯施跟踪监测。各彻关医疗机构要及时做好信息系统更新维护和价落实国家相关医保。

   八部门深化医药价格和采购处  咨询电话疗0591-86312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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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心血管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6-01-19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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