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政策详情
国家药监局关于 3 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的...

阅读量:40

  • 发布时间:2024-09-13
  • 政策类型:政府文件
  • 政策层级:省级

来源:

关键字:【消费品,化妆品,日化,化妆品原料】

基本信息

发布站点:江西省药监局

原文链接:http://mpa.jiangxi.gov.cn/art/2024/9/13/art_35115_5007377.html

摘要:

详细内容

在 2024 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经湖南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等单位检验,产品标签标示注册人/生产企业为广州

瑞虎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尤朵祛斑霜等 3 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检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 年版)》中规定的禁用

原料(见附件)。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要求广东省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

取风险控制措施并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

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特此通告。

附件:连全追监理关于3批次化制品检出禁用原度的通告.pdf


相关政策
热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