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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不符合技术规范化妆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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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4-09-18
  • 政策类型:政府文件
  • 政策层级:省级

来源:广东省药监局

关键字:【消费品,化妆品,日化,化妆品行政处罚】

基本信息

发布站点:广东省药监局

原文链接:https://jg.gdfda.gov.cn/dataConnection/public/sgs/xzcf.do?action=get&id=694584

摘要:

详细内容
{"id":"694584","properties":{"CfDfbm":null,"CfFrZjlx":"身份证","CfJdrq":"2024-09-06","CfWfxw":"生产不符合技术规范化妆品","CfFrZjhm":"422425***********5","CfYj":"《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二项","CfCflb":"其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件。","CfXdrLb":"法人及非法人组织","CfXdrMc":"**********公司","CfCfjg":"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CfWsh":"粤药监妆罚〔2024〕2009号","CfSy":"经查,广州市凯秀化妆品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22日至2023年6月2日生产的涉案45批次化妆品被判定为不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其生产了涉案化妆品45批次共计2447瓶/包/袋/罐,收到检验报告后,均向经销商发出了《召回通知》,召回产品数量为0。涉案45批次产品货值共计29085.9元,违法所得共计26822元。广州市凯秀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不符合技术规范的化妆品,被国家药监局多次通报,并被多家主流媒体多次曝光,已造成较大社会负面影响。对当事人上述生产不符合技术规范化妆品的违法行为,有关监管部门已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本局不再作出相关处罚。此外,当事人曾在飞行检查中被判定为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其未按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的违法行为被有关监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质量安全负责人蔡勇负责公司的管理,该案的直接责任人为蔡勇。","CfNr":"1.责令停止化妆品经营6个月;2.吊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CfDqzt":"1","Bz":null,"CfCflb2":"生产不符合技术规范化妆品","CfXdrDm":{"CfXdrShxym":"******************","CfXdrGszc":null,"CfXdrSwdj":null,"CfXdrZzjg":null,"CfXdrJmsfzh":""},"CfFrdb":"**"},"publishDate":"2024-09-18","title":"生产不符合技术规范化妆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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