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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昆明市完善市以下财政体制 落实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阅读量:21

  • 发布时间:2025-04-09
  • 政策类型:政策解读
  • 政策层级:市级

来源:昆明市政府

关键字:

基本信息

发布站点:昆明市政府

原文链接:https://www.km.gov.cn/c/2022-08-24/4489304.shtml

摘要:

详细内容

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作为中央、省及市重点深化改革任务之一,对建立健全高质量可持续财政体制,构建现代财政制度具有重要意义。2021年4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9月上旬,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云政发〔2021〕20号)。昆明市政府出台《昆明市完善市以下财政体制 落实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是贯彻落实中央、省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各项政策措施的具体举措。

一、 出台背景和必要性

预算体现国家的战略和政策,反映政府的活动范围和方向,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吹响了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号角,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和《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意见》(云发〔2014〕28号),出台了《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昆发〔2015〕8号),预算管理制度不断改革完善,初步建立起符合昆明实际和特点的预算制度主体框架,有力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财政处于紧平衡状态,收支矛盾较为突出,加之预算管理中存在统筹力度不足、政府过紧日子意识尚未牢固树立、预算约束不够有力、资源配置使用效率有待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影响了财政资源统筹和可持续性。在此背景下,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省政府出台《关于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 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云政发〔2021〕20号),并对各地贯彻落实提出要求。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并明确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目标要求和主要任务。制定出台我市《完善市以下财政体制 落实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政策措施,有利于加快建立现代预算制度,推动我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贯彻省以下财政体制、完善市以下财政体制,激发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性;有利于深化预算制度改革,更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更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更好地服务保障昆明高质量发展、开创昆明生态化国际化现代化发展新局面。

二、 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三大方面10个方面17条措施。

一是总体要求。明确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二是贯彻省以下财政体制、完善市以下财政体制,增强内生发展动力。细化提出落实省级收入增量管理政策、落实省级转移支付奖补及分配挂钩制度、完善市级税收激励奖补机制等三项措施要求。

三是规范预算支出管理,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细化提出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和清单化管理等两项措施要求。

四是严格预算编制管理,增强财政预算完整性。细化提出改进政府预算编制、加强跨年度预算平衡、完善政府财务报告体系等三项措施要求。

五是强化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细化提出强化预算对执行的控制、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等两项措施要求。

六是加强风险防控,增强财政可持续性。细化提出健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控体系、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隐患等三项措施要求。

七是增强财政透明度,提高预算管理信息化水平。细化提出改进预决算公开、推动实现预算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等两项措施要求。

八是细化提出健全监督运行机制,全面提升监督效能一项措施要求。

九是抓好其他改革措施落实,推动高质量可持续财政体系建设。细化提出在落实好中央、省各项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措施和要求的同时,进一步抓好系列财政管理工作一项措施要求。

三、 市级政策亮点

《实施方案》在国家、省《意见》框架内,立足于昆明市前期改革形成的基础和预算管理工作实际,将有关改革成果制度化,进一步细化提出各项改革措施,重点体现了以下政策亮点:

一是全面落实省级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政策。落实省级收入增量管理政策,2021—2025年,将省级“十四五”期间分享昆明市(不含滇中新区)的4项税收收入增量部分全额留归所辖市本级、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大力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落实省级转移支付奖补及分配挂钩制度,进一步调动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培植财源组织收入的积极性,有效促进县域经济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强化财政预算管理,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加强财政库款管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强基本民生保障,兜住县级“三保”底线,防范财政运行风险;完善乡镇财政管理,规范基层财政业务,提升基层干部财政管理能力。

二是完善市级税收激励奖补机制。整合财力资源完善市级税收增量奖补政策。“十四五”时期,由市财政局将昆明市(不含滇中新区)所辖12个县区、高新区、经开区、滇池度假区和阳宗海风景区纳入奖补范围,每年对财政收入增长较快、收入质量有所提高、“三保”保障落实到位的地区给予一定奖补,充分发挥奖补政策对财政收入高质量发展的导向和促进作用。

三是推进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加强财政政策评估评价并建立专项政策、项目的设立、执行、评估和退出的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机制。强化绩效目标编审,提高绩效目标质量,分类开展核心指标体系建设,对标开展绩效运行监控,逐步实现绩效运行监控与预算执行监控“双监控”深度融合。

四是健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控体系。建立健全“职责明确、分工有序、全盘统筹、协调配合”的债务风险化解联动机制。完善“借、用、还”相统一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机制,规范专项债券“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专项使用”的管理机制,规范项目收入核算。健全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及债券信息披露机制。

五是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隐患。市本级、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要建立“三保”风险预警机制,完善应急工作机制及预案,健全“三保”研判、回应机制,提前做好“三保”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照不同风险等级分类管控的要求实施管理措施。

六是健全完善监督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多层次、全方位监督管理运行机制,转变监督管理职能,由检查型监督向综合管理型监督转变,规范监督管理方式,由事后监督向过程监督转变。健全市县乡三级贯通,党委巡察、人大视察、政府督查、纪检监察、审计调查、财政监督检查、预算单位自查的高效完整监督体系。建立覆盖所有财政支出政策全过程监督机制,促进完善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相互制衡、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

七是抓好其他改革措施落实。在落实好中央、省各项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措施和要求的同时,进一步做好规范政府收入预算管理,加强政府性资源统筹管理,强化部门和单位收入统筹管理,强化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完善基层“三保”管理,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加强国库资金管理,细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等工作。


相关文件: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完善市以下财政体制落实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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