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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500千伏江城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阅读量:102

  • 发布时间:2025-11-19
  • 政策类型:政府文件
  • 政策层级:省级

来源:云南省发改委

关键字:

基本信息

发布站点:云南省发改委

原文链接:http://yndrc.yn.gov.cn/html/2025/xiangmupifujieguo_1119/24328.html

摘要:

详细内容

普洱市发展改革委、红河州发展改革委,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报来《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500千伏江城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普发改电力〔2025〕450号)、《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报500kV江城输变电工程核准的请示》(红发改基础〔2025〕317号)、《云识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500千伏江城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云电规划〔2025〕63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现就500千伏江城输变电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412-530000-04-01-310145)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500千伏江城输变电工程项目已纳入国家“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该工程的建设将加强滇西南电网与云南电网主网联系,提高电网供电可靠性,促进滇西南地区新能源发展。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建设、运营及贷款本息的偿还。

二、项目建设地点

站址位于云南省普洱市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线路途经云南省普洱市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绿春县、元阳县、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个旧市、蒙自市。

三、工程建设内容和规模

(一)500千伏江城变电站新建工程

500千伏江城站本期建设2台1000兆伏安主变,每台新建主变低压侧配置2组60兆乏电容器和1组60兆乏电抗器。500千伏本期出线3回,分别为至通宝2回、版纳站1回,220千伏本期出线6回。本期至通宝变Ⅰ回500千伏出线侧装设1组180兆乏高压并联电抗器及中性点小电抗。

(二)在500千伏通宝站扩建2个500千伏出线间隔,本期至江城站Ⅱ回500千伏出线装设1组180兆乏高压并联电抗器及中性点小电抗。

(三)线路工程

本期新建500千伏江城—通宝Ⅰ、Ⅱ回线路,新建线路长度约2×178千米,新建线路采用单回路架设。

(四)建设配套的通信光缆及二次系统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为177430万元。资本金比例为20%,由项目法人自筹解决,其余资金向银行贷款解决。

五、本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项目核准的支持性文件分别是《建设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530000202500037号)、《中共江城县委政法委员会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登记表》(〔2025〕10号)、《中共蒙自市委政法委员会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登记回执单》(蒙政评备〔2025〕9号)、《中共个旧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500千伏江城输变电工程(个旧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备案回执单》(个稳评〔2025〕2号)、《中共金平县委政法委员会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登记回执单》(金政评备〔2025〕4号)、《中共元阳县委政法委员会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备案回执单》(2025第03号)、《中共绿春县委政法委员会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备案登记回执单》(绿稳评〔2025〕2号)、《红河州能源局关于500千伏江城输变电工程行业意见的复函》、《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500千伏江城输变电工程行业意见的复函》等。

六、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全部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本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活动应当进入云南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央管理企业招标按国家相关规定也可使用自有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系统,但应当通过国家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系统有序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接受监督管理。请项目法人加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联系,依法组织招标工作。

七、项目法人要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按年度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后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

八、请项目法人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修正)》(国务院令第714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请省能源局加强对项目在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杜绝违规开工等行为。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省发展改革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件手续。本输变电工程为变电工程和线路工程,可分步或同步实施建设。

十一、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该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有效期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该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

1.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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