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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自行采购药品(疫苗)信息化追溯监管系统升级(特药登记)项目的公告

阅读量:14

  • 发布时间:2026-10-20
  • 政策类型:通知公告
  • 政策层级:省级

来源: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键字:无

基本信息

发布站点:四川省药监局

原文链接:http://yjj.sc.gov.cn/scyjj/c103154/2026/10/20/9bdfbfc026bf494f8b37175940c7a8ac.shtml

摘要:

详细内容

各潜在供应商:

为扎实有效开展药品(疫苗)信息化追溯监管系统升级(特药登记)项目建设,加强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购销行为管控,防止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流弊,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药监局)拟将药品(疫苗)信息化追溯监管系统升级(特药登记)项目,采用面向社会公开自行采购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承担该项目服务。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

药品(疫苗)信息化追溯监管系统升级(特药登记)项目

(二)项目预算和资金来源

预算控制金额49万元(含),已列入省局2026年度财政预算,最终以采购成交价为准。

(三)实施时间

2026年10月-12月

(四)服务内容

药品(疫苗)信息化追溯监管系统升级(特药登记)项目采用“C(购药人员)+B(零售药店)+G(市场监管部门)”的理念实现信息联动共享,方便掌握购药人群情况,随时查看、分区查看,实现精细化实时监管。

该系统分为前端登记系统、零售药店后台管理系统和市场监管后台管理系统。

在C(购药人员)端,依托该平台的前端登记系统,购药人员可通过微信扫描药店专属“一店一码”,通过身份证、社保卡或护照实名登记个人身份信息和个人健康信息,并通过扫描药品追溯码登记药品信息。采用便捷、准确的登记方式,提升信息登记效率,实现对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精准监管。

在B(零售药店)端,利用零售药店后台管理系统,药店工作人员可实时查看购药人员的登记信息,与销售系统数据比对,防止含特殊药品销售未登记情况发生。

在G(市场监管部门)端,通过市场监管后台管理系统,市场监管工作人员1可实时查看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统计分析、销售清单和预警情况,对于同一人购买超量药品进行预警,有效防止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不法套购。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响应时间及要求

(一)响应人填写《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疫苗)信息化追溯监管系统升级(特药登记)项目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本地响应人持报名表上门报名并领取《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疫苗)信息化追溯监管系统升级(特药登记)项目采购须知》(以下简称采购须知);外地响应人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表,省药监局收到报名表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采购须知。报名表须在2026年10月27日17:00前送达。

(二)响应人应按照采购须知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于2026年10月30日17:00前递交至省药监局。

(三)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须知规定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

四、信息告知

采购成交信息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施老师 联系电话:028-86531753地址:成都市青羊区玉沙路98号A区311室

邮政编码:610017

 

附件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疫苗)信息化追溯监管系统升级(特药登记)项目采购报名表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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