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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药品监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

阅读量:20

  • 发布时间:2026-11-05
  • 政策类型:政府文件
  • 政策层级:省级

来源: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键字:无

基本信息

发布站点: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原文链接:https://amr.hainan.gov.cn/himpa/xxgk/gsgg/qtgg/202611/t20261105_4174130.html

摘要:

详细内容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药监局 关于开展全国药品监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人社部函〔2026〕57号)和国家药监局人事司《关于全国药品监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初审结果反馈意见的函》有关要求,经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评审,现将拟正式推荐对象在全省范围内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全国药品监管系统先进集体:海南省药品和医疗器械审评服务中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拟正式推荐对象进行监督,反映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进行。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提倡实名举报。我们将严格遵守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公示期限:2026年11月6日-2026年11月12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0898-66832544(省药监局综合处)

0898-66729906(省人社厅人事处(表彰奖励处))

0898-65339305(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人事处)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海大道53号

邮政编码:570216

 

 

    海南省药品监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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