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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杭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配制制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应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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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6-01-26
  • 政策类型:法律法规
  • 政策层级:省级

来源:江苏省药监局

关键字:

基本信息

发布站点:江苏省药监局

原文链接:https://zwpt.da.jiangsu.gov.cn/datacenter/dc/sgsView/8f886aa0c0584ad5b459e38c09dd8c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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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杭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21000468864779P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朱振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340************35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苏药监扬处罚〔2025〕42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配制制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违法事实 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杭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配制制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应予处罚。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 没收涉案物品;没收违法所得壹仟壹佰柒拾壹元壹角捌分整;处以罚款叁万壹仟元整。
罚款金额(万元) 3.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1/06
处罚有效期 2026/07/06
公示截止期 2029/01/06
处罚机关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20000014000394R
数据来源单位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20000014000394R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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