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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注册检验模块上线运行的通知

阅读量:8

  • 发布时间:2026-09-24
  • 政策类型:通知公告
  • 政策层级:省级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键字:无

基本信息

发布站点: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原文链接:http://mpa.nmg.gov.cn/zfxxgkzl/fdzdgknr/bmwj/tzgg_16813/202609/t20260924_2958350.html

摘要:

详细内容

自治区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局相关处、检查分局、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

为持续优化药品监管政务服务,提升药品注册检验工作质效,赋能医药产业创新发展,自治区药监局正式上线运行了自治区药品注册检验线上办理模块。企业可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网”进入“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栏目(或登录“自治区药监局官方网站”进入“办事服务”栏目)提出注册检验抽样及注册检验申请。

该线上模块覆盖注册检验申请、委托外省注册抽样申请、外省委托注册抽样办理全流程业务,企业可实时查询业务办理进度。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注册检验相关业务全面实行线上办理,不再接收纸质申请材料。

药品注册检验线上办理模块运行过程中,如遇系统运行问题,请联系技术人员王帅(联系电话:15540941290);如有流程优化建议,请联系药品注册与生产监管处张焱(联系电话:0471-4507112)。

附件:操作简介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23日       


附件

操作简介

第一步,打开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点击“办事服务”进入自治区药监局办事服务事项列表。

(因“注册检验”事项不属于政务服务网事项,没有发布该事项的办事指南,可以通过其他已发布办事指南的事项进入企业端。以“药品生产许可证核发”为例。)

第二步,选择“药品生产许可证核发”事项,点击“在线办理”按钮登录自治区政务服务网“法人账号”(没有注册账号的需先注册账号),登录成功后页面跳转至企业填报端。

第三步,进入企业端后,点击左侧列表中的“其他申报”栏目,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该栏目下的“注册检验”、“委托外省注册抽样”或“外省委托注册抽样”进行办理。详细操作步骤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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