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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韵姿日化有限公司,上市销售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应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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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5-04-09
  • 政策类型:法律法规
  • 政策层级:省级

来源:江苏省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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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发布站点:江苏省药监局

原文链接:https://zwpt.da.jiangsu.gov.cn/datacenter/dc/sgsView/fe87636e3eae427683e32a6f20a9bbc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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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扬州韵姿日化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016MA1MW60G0N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朱正东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3****************9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苏药监扬处字〔2024〕49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上市销售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违法事实 扬州韵姿日化有限公司,上市销售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应予处罚。
处罚依据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壹拾圆整;处以罚款壹万壹仟圆整。
罚款金额(万元) 1.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01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3/17
处罚有效期 2025/09/17
公示截止期 2028/03/17
处罚机关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20000014000394R
数据来源单位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20000014000394R
备注 公示截止期依据文件: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罚款金额已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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